“活都没法干,一开工就被举报,好好的排气道还被砸烂,工期一拖再拖,损失还得我自己承担。”虽然过了一年多,但不久前提起当时的情景,生产经营排气道生意的王某刚仍然愤慨不已。

 

  合格产品遭多次恶意举报

  2018年12月,王某刚接到郑州某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电话,该项目经理告诉他,由王某刚安装的排气道工程再次被举报,导致该项目停工,已安装完成的70多根烟道及尚未安装的排气道预制品均要再次进行检测。

  三个月前,王某刚开始为该工程项目安装排气道时,就有人举报该项目使用的排气道不合格,安装好的排气道也会被排气道协会的人砸坏。

  “我生产安装的排气道都符合国家生产标准,每根都有合格证,可那时却被另一套‘民间协会’制定的标准给拒之门外了。”王某刚拿出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给排气道协会的人看,却被对方告知不符合标准。因为排气道协会制定的还有另一套标准,没有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质监站就会认定该排气道不合格,并向项目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

  然而所谓的检测机构也是由排气道协会认定,过高的检测费用使得项目方被迫放弃王某刚安装的排气道,转而找该协会认可的排气道供应商,但再次安装的同型号排气道却比王某刚提供的价格高出近一倍。而王某刚因为所谓的质量不合格,其5万余元的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

  这根看似不起眼的烟管不仅让王某刚伤透了脑筋,也让当地许多建筑工程项目一次次停工,被迫按照排气道协会要求,使用该协会会员生产安装的排气道。如果项目工程未按要求使用他们生产安装的排气道,排气道协会便打砸排气道,随后通过恶意举报、滋扰等方式向施工单位索要工程利润金。

  排气道协会的台前幕后

  “我成立这个协会是给咱郑州排气道行业做好事,让大家有个规范统一的生产安装标准。”河南省排气道行业协会会长潘某严到案后辩称。

  潘某严曾经是个农村娃,十多年前来到郑州打工从事排气道行业,在积累了一定资源后,便开始单干。为控制、垄断郑州地区的住宅排气道行业,潘某严伙同杨某、刘某泉、李某平等19人以河南赛瑞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龙之道建材有限公司为依托,注册成立了排气道行业协会,潘某严任会长,杨某、刘某泉、李某平为骨干成员。该组织招揽大批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职业举报队,对郑州在建工地和排气道生产厂家以恶意举报、恐吓施压等方式进行滋扰,逼迫排气道生产厂家加入该组织,以“排气道协会联盟”的名义从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高价销售其推广的排气道,牟取非法利益。

  而被迫加入该组织的生产厂家需缴纳高昂的会费。仅收取会费,潘某严便获利40万元。同时,对于协会会员承建的排气道工程没有使用其指定产品的,潘某严便安排人员恶意举报,持续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金额160余万元。

  自2015年潘某严组织领导的排气道协会成立后,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胁迫、恶意举报的方式控制、垄断郑州排气道行业,严重破坏了郑州排气道行业乃至建筑行业的秩序。仅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潘某严等人共销售排气道烟管12万余根,销售金额近5000万元,利润共计1300万元。

  深挖细查背后“保护伞”

  “不加入协会,就别想进入郑州的项目,这都是不成文的规定。正规招标的排气道,也会被举报队一直举报,他们向质监站恶意举报,质监站就让我们停工,直到我们退出项目。”在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初期,被询问的被害人一致向办案检察官反映该组织背后有“保护伞”。因此,当审讯该组织成员时,办案检察官便着重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

  经查,郑州市的工地、厂家被该协会恶意举报达数百次,但由于排气道行业属于建筑领域,建筑施工工地为赶工期,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默默忍受压迫和损失,工程竣工便转移阵地,公安机关很难再继续落实查证。郑州高新区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引导侦查取证方向,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案件的办理,郑州市质量工程监督部门的一名科长赵某峰浮出水面。

  经查,为了垄断郑州排气道市场,潘某严通过攀交情、送礼、送卡等手段腐蚀赵某峰,从而让其利用职务便利,按照非正常程序接收举报队的恶意举报线索,配合该组织进行恶意查处。

  在赵某峰的帮助下,该组织在2017年以协会名义出台《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作为郑州排气道行业地方标准,勾结相关公司控制检测流程,从而非法控制和垄断郑州排气道市场。排气道生产厂家只有加入排气道协会的成员,持有该协会颁发的企业达标认证资格才可以到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从而得到郑州市质量工程监督部门的认可。

  “黑”会长获刑二十年

  2019年9月至10月,公安机关对潘某严等19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办理阶段,办案检察官为完善证据链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完善大量证据,仅就证据瑕疵作出的工作说明达20余份,就完善证据提出并解决的问题达50余项,案件证据材料由侦查终结时的21册增加至提起公诉时的63册。

  2020年7月,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某严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结合疫情期间庭审的总体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庭前会议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的12名被告人主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庭审工作,办案团队精心制定庭审预案,提前将案件证据材料制作成多媒体示证,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

  8月5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严等19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后潘某严上诉。10月29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对赵某峰所在质监部门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存在的制度缺陷,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规范行使职权、内部监督制约、信息共享和问题发现机制、线索梳理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