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夏民生网 时间:2020-12-24 21:25 作者:admin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前时,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溪美朱村群众向媒体反映,多年来该村村干部和企业涉嫌严重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修路、洪灾补偿款不清,违规吃请招待,村级财务混乱,以及有关村干部子女户籍"造假"等问题。2020年11月12日,记者赴汕头市潮南区进行了采访。
三年前曾"调查处理"过
据群众反映:村干部朱某武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地建厂房,经营私人业务。2014年底前后,村两委干部在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期间,以已疏通了关系没什么大事为由,变本加厉的偷放土地,默许"泽锋车行"老板在原新村址南侧占地4亩多(2014年元宵节期间),并于2014年上半年圈地投入使用,至2018年已扩大到10多亩。
2014年底,村干部许可原村支书朱某庭占地4.5亩修建神庙,于2015年建成,其建庙占地行为严重违规,且侵害了集体所有权益。另外,村委干部以租代售,"多喝水公司"至今几年间几经变换,未批占地约5亩建厂,后又增建了9层楼房。
群众还反映:村涉嫌造假,骗取1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修路款(亦称"千村整治"款),而实际上高新路和新华路修路款均是本村自己出资建设,是由理事会牵头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建成。10多万元洪灾救灾复产专项补偿款不明去向(不包括"8·17"水灾所谓两次报销捞死猪费逾7.2万元)。实行"零招待"整风整纪政令以来,村干部仍然花巨额招待吃请,甚至一天有多顿招待吃请,年支出五六十万元。下单报账五花八门,村级财务不公开,失缺民主监督审查。更有个别村干部当年为了能入职升迁,涉嫌将多超生的两名子女更户登记在他人名下,欺瞒事实……
据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以下简称:潮南分局)近日给媒体的采访回复表示,关于溪美朱村有关土地存在的问题,早在2016年接到溪美朱村群众的来信来访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建议区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该村及经联社相关人员的责任。2017年3月2日,潮南区纪委决定给予溪美朱村村支书、村委主任朱某财,及该村分管国土管理工作的村委委员、溪东经联社朱某槟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但是,据群众称,该村违建情况依然严重,"三年前处理时是这样,而三年后的今天,他们是有恃无恐,现在扩占的面积更多更大了,村委干部到底是如何履职尽责的?"
反馈的部分查明事实
潮南分局《关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溪美朱村有关土地管理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朱某财,自1994起先后任溪美朱管区副主任、溪美朱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2011年4月至今任溪美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朱某武,于2012年起先后任溪美朱村林兜经联社临时负责人、溪美朱村村委副主任兼林兜经联社负责人,2017年6月至今任溪美朱村党委委员、村委副主任兼林兜经联社负责人。
经查:朱某武于1998年开始动工建设,现未批已建厂房占地面积3.31亩,地类系建设用地,用于加工纸箱厂。
“泽锋车行”在溪美朱村溪东经联社占地共10.93亩。具体情况为:0.87亩为村民朱某忠于2012年8月租用溪美朱村原村址办公楼作为汽车经营场所,后于2017年10月,朱某炎(朱某忠的儿子)与溪美朱村续签了自2017年11月1日至2037年10月31日止一共20年的合同,溪美朱村在2017年10月11日签约时收取了租金120万元。其余10.06亩,其中0.72亩系2011年11月搭建临设机动车修理厂所占;1.84亩系2013年10月用作车辆临时停放场所占;而于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其再陆续搭建临设及平整占地7亩多,作为车间、洗车场、车辆停放场及通道。
"神庙"位于溪美朱村六房祠旁山脚边,原是旧厝(庙)及山地。2013年2月有人捐资修建该庙宇,先对原旧厝及山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动工建设,现未批已修建庙宇占地面积0.88亩,地类系耕地(基本农田)。
朱某成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建了一幢10层楼房,占地面积0.31亩。"多喝水公司"厂房4.3亩中有0.3亩已于1999年8月办理土地使用证,未批已建4亩,地类系建设用地。因此,该公司4.3亩中属溪美朱村委会安排的1.39亩(其中已批0.3亩、未批1.09亩),属该经联社出租的0.59亩,属私自占用的2.32亩。
……
行政处罚后群众的期冀
潮南分局反馈的情况材料中,对上述反映查明的问题,已做出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对朱某武未经批准,擅自于1998年开始在溪美朱村林兜经联社动工建设厂房,违反了原《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已对此作出行政处罚,并已函告司马浦镇政府跟踪监管。
"泽锋车行"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私自占地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已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已函知司马浦镇政府跟踪监管。
关于未批占地修建庙宇的问题,已函知司马浦镇政府,并发《整改通知》给该村委会,责令该村委会落实整改,纠正违法用地行为。
"多喝水公司"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在溪美朱村林兜经联社高新路动工建设厂房,未批占地面积4亩,违反了原《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对此作出行政处罚,并已函告司马浦镇政府跟踪监管。
针对溪美朱村在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及时建议区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该村及经联社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3月2日,经潮南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溪美朱村村支书、村委主任朱某财,及该村分管国土管理工作的村委委员、溪东经联社朱某槟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这些处罚决定都是在2016年开始调查、2017年3月前做出的,而从事实情况看,如"泽锋车行",被已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已函知司马浦镇政府跟踪监管后,其于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间,却先后又陆续搭建临设及平整占有村地共计7亩多。与村委续签20年的合同后,双方即又故我重演。还有的责令村委会落实整改、镇政府跟踪监管的在哪里,这些事实行为处理了吗?"溪美朱村群众反映,"我们的整体反映材料在前几年就向市、区有关部门都呈送了,这两年仍在不断反映,但上级查了,只有部分的反映问题如违法占地现象,得到阶段性的相应处理,而反映的村其他的经济问题等,至今未有公开的查处结果回馈。"
对于溪美朱村群众反映该村的经济问题,何时能有调查结论,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当地相关部门对此采访的情况反馈。
溪美朱村到底还存在哪些问题?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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